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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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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能

研究生院是学校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全校的研究生教育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主要承担全校各类学制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与学位等相关的管理工作;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学科建设、学科专业点管理;研究生教学与教务管理;研究生课程与教材管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等任务,并为学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相应服务。

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2人,其中教授2人。研究生院下分6个科室,分别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科学位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课程与教材建设科。2016年,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研究生院特设立“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岗”;2018年,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特设立上海财经大学案例中心,挂靠研究生院。具体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发展战略,统筹负责各类研究生教育管理和质量保障工作。

二、负责学位授权点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培养项目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籍和学历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负责学位授予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工作;

十、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全国高等财经教育研究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十一、负责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10

阅读量:12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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