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金融学 |
2017年12月25日下午1:30笔试 |
笔试:同德楼208室 |
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 |
2017年12月25日下午1:30笔试 |
笔试:同德楼208室 |
保险学 |
2017年12月25日下午1:30笔试 |
笔试:同德楼208室 |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专业基础能力 |
30% |
专业基础闭卷考试 |
科研能力 |
30% |
科研计划(20分)、发表文章质量(10分) |
综合能力面试 |
40% |
外语听说能力(10分)、逻辑思维能力(10分)和综合科研能力(20分) |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综合能力面试(满分70分)和专业知识考查(满分30分)。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调剂意向进行录取,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携带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报到当天12月25日8:30-11:00 14:00-16:00至国定路777号beplay在线网页 105室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无效。
金融学院
2017年12月19日
发布时间: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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