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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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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 37号)精神和要求,我校开展了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审核工作。经学科点自行申报,专家组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拟推荐上报增列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将申报表及答辩专家组评议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216日至2014222日,共7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材料(见附件)有异议,可在222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联系方式:上海市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1室,邮编:200433,联系电话:6590358965903590),我办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申请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答辩专家组评议意见表-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3.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工程管理硕士

4.答辩专家组评议意见表-工程管理硕士

beplay在线网页 学科学位办公室

2014215

发布时间:2014-02-15

阅读量: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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